“忠于自己热爱的事业”
——记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团支部书记杜娟
杜娟,现任恩阳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柳林检察室副主任、团支部书记。
在恩阳区人民检察院,年轻的她似乎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人,因为她没有公诉人在法庭上释法说理的动人风采;也没有检察干警惊心动魄的一线追逃故事。但她在实际工作中,以一名检察干警、一名团支部书记、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操守、热忱、担当奉献,表现出了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谱写出了一曲曲年轻检察干部的别样风采。
2013年,杜娟进入检察院工作,作为一名新同志,她不断钻研业务,扎实开展团支部工作。她坚持在学习中求提升,在实践中求真知,遇到不懂的问题查资料、向老同志请教,努力使自己尽快成为工作中的行家里手。在工作之余,她还挤出休息时间学习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多年来,杜娟的阅读量突破100万字,并写下了2万余字的读书笔记。
每天早晨一到单位,整理内务、打扫卫生成了杜娟必做的第一项工作;下班后,她从不忘记检查办公室的灯是否关闭、电源插头是否拔掉、门窗是否关好……事无巨细,杜娟把单位当自己的家,把单位的工作当成自己的事。恩阳区检察院属于新建院,人少事多,全院队建、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团支部工作以及各类专项活动全部落在她一个人身上。特别是各类主题活动的开展,活动量大、涉及面广。但她不厌其烦、有条不紊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并建立健全了各种软件台账。
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杜娟舍弃了与家人共享欢乐的美好时光,舍弃了与闺蜜逛街购物的开心快乐,对自己挚爱的事业矢志不渝。对于自己的付出,杜娟只是淡然一笑,“忠于自己热爱的事业是我应该做的。”
凭着出色的工作表现,杜娟得到了领导、同事的肯定和一致好评。2012年,杜娟被通江县公安局评为年度公安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被恩阳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年度“先进个人”;2014年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同年,被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015年被评为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2016年被恩阳区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