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为一名提供劳务受害者维权。
家住巴州区清江镇塘坝村的王某在某水泥厂工作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左手,鉴定为6级伤残。而水泥厂除垫付部分医疗费外,对王某未进行任何的赔偿。王某及家人多次找到水泥厂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无赖之下,王某只能向巴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援助申请。
巴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后,立即指派律师承办。经调查核实后,援助律师认为水泥厂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遂将水泥厂起诉至巴州区人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水泥厂承担80%,王某自行承担20%的事故责任,判决水泥厂赔偿王某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合计14万余元。
近年来,随着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增长较快,像王某这样作为社会底层的弱势群体,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自身受到伤害难以维权的情形非常普遍。巴州区法律援助中心本着“能援尽援、尽援优援”的原则,不断扩大弱势群体人员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对法律援助的需求。截至目前,共办结弱势群体案件200余件,涉案金额3000多万元,有力的维护了弱势群众的合法权益。
杨春芳 何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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