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委政法委
机关项目经费支出绩效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巴财〔2017〕38号)要求,现将我委2016年度项目经费支出绩效公示于后。
一、项目概况
2016年,我委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支撑和保障作用,积极服务于全市政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扣市委工作中心,聚焦平安、法治建设主题,着力加强队伍建设,聚力化解社会矛盾,狠抓社会治理创新,强化法治保障服务,有力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有效提升了队伍战斗力和司法公信力,提升了社会治理水平和保障发展实效。全年预算项目19个,总预算额773万元,总支出额735.68万元,预算与支出基本持平。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2016年,我委经费预算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定额标准,坚持实事求是,以促发展、保稳定、防风险为基点,做到经费测算严谨细致、编制科学规范、项目细化精准,符合财政制度规定,有效保证年度政法绩效目标顺利完成。年初申报项目预算经费1068.9万元,其中,常规类项目经费385.6万元,事业发展类项目经费683.3万元。最终财政批复项目预算经费501.2万元,其中,年初预算常规类项目经费165.5万元,事业发展类项目经费58万元;追加预算事业发展类项目经费277.7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编制编报,坚持计划先行、规划引领、政策兜底,注重标准,突出实效,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政法工作实际,细化内容,严把指标,超前思维,务实实施,做到责任、措施、监督、考核“四落实”,全部符合预期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发展状况和绩效目标要求,符合经费预算和现实发展水平。
1、常规类项目。坚持以保基本、保基础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政法事业健康发展,各类资金使用进度100%,年度资金结余为零,做到预算与执行高度契合。这既体现了项目预算保障了政法需求又体现了现有项目预算与实际政法工作一致。
2、事业发展类项目。坚持以推动政法事业发展为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要素保障,持续实施创新政法、协调政法、开放政法、共享政法的理念,实现了政法工作在推进中突破,在突破中跨越,项目预算资金使用进度为96%,年度预算结余结转37.49万元,仅占总预算收入7.48%。在具体执行中,见义勇为、司法救助资金、政法干警职业风险金、铁路护路经费使用具有延续性,故进度略为迟缓,分别为51%、95%、90%、78%,但仍保障了各项工作平稳运行,充分反映了事业类发展项目阶段性支出特征明显,项目实施存在过程性,个别项目存在跨年度性,造成了部分预算结余结转。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经费预算符合有关要求和定额标准,经费预算与实际支出相适应,经费测算细致,符合相关制度纪律规定,经费预算与设立的绩效目标相符合。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2016年全年,中央、省、市财政及时配套拨付我委项目资金773万元。一是历年结余结转项目经费271.8万元(其中,维稳经费50万元,见义勇为基金24.42万元,司法救助金15.48万元,政法干警职业风险金9.5万元,政法网络信息化建设经费145万元,中央下达教转专项经费20万元,省拨铁路护路经费7.4万元);二是年初预算批复项目经费223.5万元(其中,党建工作经费5.5万元,依法治市工作经费10万元,接待费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干部培训费10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100万元,资料印刷费20万元,专项设备购置费8万元,维稳经费50万元);三是追加预算项目经费277.7万元(其中,维稳值班工作经费80万元,司法救助金30万元,政法网络信息化建设经费18.8万元,教转专项经费10万元,铁路护路经费85.3万元,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经费10万元,“SD1508”专案经费8万元,陕甘川毗邻协作会经费20.6万元,《法治巴中》专刊经费15万元),各类资金到位及时,及时保证了政法工作正常开展。
2、资金使用。
在项目资金使用中,调度科学,管理严谨,用途明晰,范围具体、阳光透明。坚持重大项目支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防止支出“泡沫”和跑风漏气,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最大化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功能,从未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及虚列支出专项经费现象。
截止2016年底,项目经费支出735.68万元,结余37.32万元。其中,列支党建工作经费5.5万元,依法治市工作经费10万元,接待费5万元,会议费15万元,干部培训费10万元,网络运行维护费100万元,资料印刷费20万元,设备购置费8万元,维稳工作经费179.02万元,见义勇为基金10.8万元,司法救助金43.46万元,政法干警职业风险金9万元,政法网络信息化建设经费163.8万元,教转经费30万元,铁路护路经费72.5万元,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经费10万元,“SD1508”专案经费8万元,陕甘川毗邻协作会经费20.6万元,《法治巴中》专刊经费15万元。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功效,保障各项政法综治工作健康发展,我委高度重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格财纪法规,坚持规范运作,并及时修订了《市委政法委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划拨、监督等各个环节职能职责,坚持“一支笔”审签,专部门统管,严禁挤占挪用、随意调整项目和改变资金用途,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基础保障作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保障政法网络正常运转。网络运行和维护项目主要针对我市省、市、县三级政法网,维稳网,大调解网、长安网等系统,所有网络均统一租用中国电信巴中分公司网络进行信息传输。一直以来,系统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合同规定,很好地保证了我市政法系统各大业务正常运行和信息传输。
2、推进脱贫攻坚硬任务。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全力抓好挂联村精准扶贫工作,较好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和阶段任务。选派得力干部担任扶贫村第一书记常态驻村扶贫,推进实施扶贫项目24个,协调扶贫资金1325万元,结对帮扶贫困户54户,各挂联村水、电、路、易地扶贫搬迁等基础建设任务成效明显,产业培育和阶段增收目标如期完成。
3、维稳工作质效继续提升。精准把控征地拆迁、重点工程、非法集资、企业改制等重点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实施的刚性前置程序,对全市306个重大项目、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及重大活动等实施了稳定风险评估,预防和化解涉稳问题隐患2000余个。着力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组织开展了反恐维稳应急处突演练,有效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筑牢了维稳防线。依托五级排查预警体系,专项排查不稳定因素9483起、涉稳重点人员1600多人。对重大涉稳隐患坚持先期预警、综合化解、立体稳控,化解不稳定因素8820起,化解率93%。集中开展了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帮助近11万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19.2亿元,帮助投资人止损追款1.03亿元。依法打击非法缠访、闹访人员,行政拘留110人,刑事拘留69人,教育训诫57人,有效整治、规范了信访秩序。对涉军、涉法涉诉、非法集资、失地农民等重点群体逐类强化了稳控责任,落实了稳控措施。全面落实“五定五包”措施,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的综合稳控,确保了成都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杭州G20峰会、十八届六中全会、自行车环中赛、国际自驾游交易博览会等重大活动及敏感节点期间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4、综治平安建设成效凸显。主动适应社会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平安建设新趋势,坚持综合施策,创新治理方式,强化基层基础,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能力。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有效整合部门资源,健全网格员培训管理考核机制,扎实抓好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治安隐患排查等“三项重点工作”。持续开展了依法治访、反恐防暴、危爆物品、寄递物流、网络安全、禁毒防艾等六大集中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了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3个100%”,全面推广使用了“四川省寄递E通”,确保了寄递物流行业安全。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共建279个村(社区)示范点,建成监控探头1341个,新规划284个新村“雪亮工程”与新村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强化社会治安风险点研判,推行城市110网格化巡防机制,有效增强了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前端监测预警和整体防范控制能力。
5、培育法治文化大环境。开展了首届“十佳守法公民”评选活动,编发《法治巴中》6期,制作《法育未来》法治电视专题片,指导各县(区)成立了法学会。通过组建干警文学联社、运动协会,开展专题汇演,开办法治文化专题节目,拍摄政法微电影等方式,着力打造政法文化品牌,切实丰富了干警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
6、依法治邪成绩显着。进一步强化了依法治邪,专项治理、集中教转和宣教防范工作富有成效,制定的《反邪教工作制度建设》、《反邪教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等受到省委防范办肯定并在全省推广,市委防范办被表彰为全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单位。
7、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干警职业风险、见义勇为工作。2016年,我委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的执法司法理念,积极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措施,大力推进见义勇为工作,科学规范使用管理各项司法救助资金、干警职业风险救助金和见义勇为基金,聚力各类社会和谐稳定正能量,有力促进了全市社会和谐科学发展。一是积极落实《四川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和《巴中市国家司法救助补充规定》要求,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及时帮助解决了一批涉法涉诉老难信访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困难,促进了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有效实施干警职业风险救助,尽力帮助解决因公负伤致残、因病致贫的公安干警和司法警察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三是大力表彰见义勇为行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见义勇为先进”进行表扬奖励,并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同时积极开展慰问资助见义勇为困难家庭帮扶活动。
三、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1、常规类项目。2016年,我委始终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压实责任,稳步推进,年度目标任务完成量100%。
2、事业发展类项目。截至2016年底,全部按照进度完成任务量96%,有少量项目实施存在过程性,个别项目存在跨年度性,造成了见义勇为、司法救助资金、政法干警职业风险金、铁路护路经费出现部分结余。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各个项目严格遵照项目特点、规律、要求、计划精准实施,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深化了平安巴中、法治巴中建设,有力保障了全市统筹城乡、追赶跨越、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实施战略。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常规类项目完成进度100%,事业发展类项目完成进度96%,个别项目进度迟缓是因其具有延续性。
四、项目效益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项目为统领,以资金为保障,全市政法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履行职责使命,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了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扎实推动了政法工作创新发展。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