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
巴 中 市 法 学 会
关于巴中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
候选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委、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关于开展巴中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2015年5月4日首届“十佳法治人物”评审委员会成员集体评审,拟定以下10名同志为巴中市首届“十佳法治人物”入选人员,现公示于后(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良彬,男、44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四川通江人,现任通江县涪阳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
该同志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新模式。推行治校理念不等式:法>权。他在校内吹响了学法的号角,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法律,让每位教师认清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为人师表,依法执教。在校内开展普法教育的同时,坚持小手牵大手,学生带法回家。推行学校管理不等式:法>情。他在实践中总结完善了学校办学章程,制定汇编了系列管理制度,让学校的每一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他坚持依法办事,对师生的权益不侵占、不克扣,对不按照制度办事、不遵守学校规章的行为依法处理。推行办学行为不等式:法>利。他依照课程标准,开足开好课程,实施素质教育,让学生全面发展。他严格收费标准,治理教育“三乱”。推行普法教育不等式:法>术。他特别注重学生的普法教育,组织学生学习法律知识、规章制度,阅读各种法制报刊。引导学生讲法治故事、讲法治人物。编写、诵读学法三字经、小故事。参观法治教育基地,收看法治教育影像。开展“好习惯缔造好人生”主题活动。
邓建勇,男,46岁,高中,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现任中共巴州区宕梁街道红岩社区支部委员会书记。
该同志在推进基层社区依法治理工作中,坚持以法治理念引领,用法治思维谋划社区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社区问题。积极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社区宣传栏、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开展宣传活动;组织社区文艺宣传队编排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小品;聘请法律顾问,为居民法律问题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社区建立了学法制度,制定了普法线路图,组建了法治宣传小分队。民主决策汇民智,坚持“大事集体议、小事随时议”,结合社情民风,修订完善了《社区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自治制度,并与居民签订遵守责任书,由居委会对其实行契约管理。 依法治理聚民力。建立了基层法治工作机构,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社区治安联防、公益事业联办、文明小区共建。
许雪梅,女,32岁,大学,四川巴州人,现任巴中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
该同志2009年从南江县检察院选调至巴中市检察院工作至今。爱岗敬业做榜样。她勤奋好学,向有经验的前辈请教,潜心钻研刑事法律理论和公诉实务,完善知识架构;她善于思考,坚持“每天干什么、为什么干、干得怎么样”思维定律,不断总结;她敢于碰难,工作中勇挑重担,主动请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公正司法成标兵。十年来,她审查批捕、起诉了贪污受贿、故意杀人、抢劫、串通投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各类刑事案件三百余件,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成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孝老爱亲称模范。她孝敬父母公婆,照顾身患重病的丈夫,精心抚育年幼的孩子,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她因孝老爱亲被南江县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首届道德模范称号,因业绩突出被巴中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三次。
孙 磊,女,40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四川南江人,现任巴中市广播电视台节目中心副主任兼《法治纪事》栏目制片人。
该同志2007年开始在巴中电视台从事《法治纪事》栏目制片工作。梦想与法治结缘。她以开拓的勇气,全新的理念,精心选题,用心策划,不断创新栏目的形式、不断丰富节目的内容、不断开辟新的看点;责任感征服观众。她经常带领团队,奔赴基层,深入一线,让那些田间地头的纠纷调解、高墙内的文明管教、法庭内外的公平审判、打黑除恶的惊险抓捕,送法上门、普法宣传的精彩场面,排难抢险、应急处突的惊险事迹等等,在她们的镜头里,变成了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奉献赢得民心。她不仅仅在工作中传播法治理念,倡导社会新风尚,她的爱心与奉献也在每一个采访过程中彰显。如今,《法治纪事》已经成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成为大众的法治顾问,成为政府宣传法律、依法治市的重要阵地。2013年、2014年《法治纪事》被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评为“全国十佳法治栏目”。
杨洪浩,男,35岁,大学,中共党员,四川南江人,现任巴中市恩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大队长。
该同志勤奋学习,爱岗敬业,坚持原则,依法行政,成绩突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他组织讨论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教育实践等活动,切实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用心想事,积极谋事,主动干事,成功办事。自觉端正执法指导思想,强化岗位责任,慎重处理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练就一身正气,坚持严格执法。他深知,治理食品药品领域的社会问题、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是党和政府向广大人民群众的承诺,更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的社会责任,须臾不得懈怠、监督不得放松。不断强化学习,总结法治经验。他勤奋好学,不断进取,坚持“以学习提高业务,以业务推动工作”的思路。总结了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十查十看”的工作方法,撰写发表了不少调研文章。
杨 斌,男,43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现任巴中市环境保护局经开区环保分局党支部书记。
该同志业务精通,工作扎实,成绩优异。他以强化学习为动力。多次组织环保分局、部分企业系统学习、解读、诠释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各种法律法规,遵守各项法规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工作,探索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减排新途径。他以环保事业为己任。坚持对重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的监察、督查,高点定位,强力推进,确保取得治污成效。近两年来,在他积极建议下,经开区环保分局先后否决了铅蓄电池回收加工、竹纤维加工等工业项目,严禁“三高”企业入园,责令限期整改企业25家,关闭老污染企业3家,责令限期搬迁2家等。他以严谨作风为榜样。坚定自己的信仰,筑牢防腐拒变思想墙。在日常工作中经得起名、利、权、色的诱惑,在环保审批、环保执法过程中不徇私、不逐利、不受贿、不参与吃喝玩乐、不滥用职权、不搞钱权交易。及时高效地查处“12369”投诉及信访案件,对污染者实行严格监管。
何彬彬,女,37岁,大学本科,四川平昌人,现任巴中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负责人。
该同志是一名医患纠纷调解员,在从事医患纠纷调解工作中,她运用“降温法”,缓释患方激动情绪,在调解时,尽量给患者一个尽情倾吐的机会,让其诉诉苦、说说委屈、发发牢骚,使患者激愤的情绪得到舒缓和释放。之后,结合法律、法规对其心理预期进行干预,让其回归到理性的诉求表达途径上来;她运用“释疑引导法”,促成医患双方达成共识,在纠纷调解中将相关的法律规定、法律适用解释清楚,引导患方正确表达诉求,促使医患双方配合调解;她运用“换位思考法”,劝解医患双方互谅互让,在调解过程中,尽量让双方将各自的难处和苦楚说出来,劝解双方换位思考,促使互谅互让,并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她运用“法理情理结合法”,促使医患双方和解,在调解过程中,将法理情理充分结合,既注重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又注重运用情理化解矛盾,促成纠纷的成功调解。
张治普,男,48岁,本科,中共党员,四川南江人,现任南江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该同志把 “坚守、拼搏、创新”作为自己的信念。 学习研究永不止步。他热爱学习、不断进取,曾被省公安厅和省人事厅评定为指纹及痕迹工程师。发表了多篇法律研究文章。踏实创新永不松劲。他创建了“法制天地”网站,方便了民警执法学习和查阅。他创建了执法档案管理系统,于2012年7月在南江公安局域网上开通运行,现被市公安局列为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应用的项目。他编制了《执法助手》电子书。坚守法治永不退步。在监督执法办案过程中,他坚持按法律的标准进行评断,按照法律设定的从轻从重情节进行量罚,不受法律标准和法定情节以外的因素影响,不徇私情、不畏权贵,曾多次荣立三等功。
周 斌,男,41岁,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四川巴州人,现任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柳林法庭庭长。
该同志从事基层审判工作20余年,始终坚守公平正义,办理各类案件2400余件,无一件引发信访、无一件发回重审。精业,源自坚定的法治信仰。他不断给自己加力加压,在办案中力求使每一件案件都符合公平正义的标准要求,在审判业务水平上力求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经常思考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空白和障碍问题,先后撰写了多篇实务类的调研文章。敬业,源自良好的法官素养。他不断创新理念,不断总结审判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创造性地推行社区巡回法庭工作模式,协助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到社区以案说法开展法治宣传,将司法的职能和触角下沉到一线。为民,源自深沉的基层情结。他十分注重运用调解来化解矛盾,从最初的个案调解逐步总结出“五阶十法”调解技巧,再逐步升华到“全程、全员、全域”的调解模式,成功调解率达77%。他总是综合考量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谢建华,男、42岁,大学,中共党员,四川平昌人,现任中共平昌县元山镇委员会书记。
该同志在推进基层乡镇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统筹推进。积极弘扬法治信仰。他响亮提出建设“法治元山”,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专题述法、任前考法、进村讲法、带头守法等各项规定,村村建成法治文化长廊;自觉坚持依法决策。镇村均聘请法律顾问,建立了《元山镇党政议事规则》等各项制度。在推进“巴山新居”的建设过程中,探索建立“三自三议三同步”建设机制并在全市推广; 探索基层治理创新。开展“法治元山、你我同行”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百名干部进百社”法治宣讲活动。定期组织镇村干部到村进社进行法律及惠农政策宣讲。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建成300平方米的法治文化长廊。村村组建法治宣讲队。开展“美丽社区、幸福家庭”评选创建活动,将守法诚信作为刚性指标。镇党委被省委表彰为“全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委表彰为“全市依法治理先进单位”等。
公示期间( 2015年5月6日-5月10日),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以真实姓名身份向市委政法委电话短信、书面反映或面谈。联系电话:0827-5280151 13981686118
2015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