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中市委政法委2015年部门预算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在市委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稳定工作和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巴中建设,协助市委和组织部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政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全市政法部门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纪检部门查处政法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督促重大案件查处,统筹推进全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把握全市政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2015年度主要工作,一是健全“五项机制”,构筑社会稳定新常态。健全情报信息预警机制;健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二是突出“四项重点”,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强化基层基础;完善防控体系;严格依法整治;深化平安创建。三是把牢“三个关键”,促进公正司法新提升。推进司法公开;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司法监督。四是狠抓“两项改革”,推进依法治市新突破。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五是强化“一个核心”,展示政法队伍新形象。加强党的建设;加强队伍建设。
二、部门概况
市委政法委机关内设办公室、政治部、政法宣教中心、研究室、执法监督协调室、法学会等机构,与之合署办公机构有市委防邪办、市委维稳办、市综治办。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委政法委(含合署办公机构)收入预算总额为579.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7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2万元,专项支出24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委政法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政法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委政法委机关及合署办公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印刷、水电、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委政法委机关及合署办公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5年市委政法委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52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合署办公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有序开展年度反恐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处突、平安创建、铁路护路、烟草市场“三级联管”、平安巴中创建、司法体制体制改革试点、依法治市、政法队伍建设、见义勇为、政法宣传、法学研究、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9.9万元,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2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减少16.69%。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严格接待支出,从严把握接待标准,严控各类公务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增长12.31%,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年限较长,老化严重,同时面对当前繁重的维稳、社会治理、防邪处突、政法调研、执法监督、日常作风巡察、扶贫帮困等工作,为了确保时间和效率,车辆运行大量增加,造成运行维护费同步增长。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确保车辆文明安全出行,保障各项政法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
表1.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中共巴中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 |